当夫妻双方都决定要离婚的时候,通常需办理以下手续:
1.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
2. 夫妻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符合离婚条件,则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3.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若有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规定期限到期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