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 具体赔偿数额无固定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例如一方严重家暴给对方造成较大身体和精神伤害,法院可能判较高赔偿金额以弥补损失;若过错程度较轻,赔偿金额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
同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院在判决损害赔偿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