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若发现一方存在此类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同居照片、证人证言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要及时保留受伤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照片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对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收集其参与赌博或吸毒的相关证据,如赌资记录、戒毒证明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分居的相关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5、对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要提供宣告失踪的相关法律文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