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过错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赔偿时,从法律角度来看,仍然有离婚的可能。
若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一方存在过错且未同意赔偿,法院也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离婚判决。感情破裂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重婚,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
2. 同居,即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3. 虐待,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等伤害行为;
4. 遗弃家庭成员,不管不顾让其生活无着等。
如果只是过错方提出离婚,但没有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能确定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然而,若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法院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需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起诉,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