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父母抚养儿女的相关情况
父母通常将儿女抚养到18岁,儿女成年后,应开始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父母仍需继续抚养儿女:
1. 儿女还在念高中以及比高中更低的学历教育;
2. 儿女因非主观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自己维持正常生活;
3. 儿女因非主观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自己维持正常生活。
二、关于儿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情况
赡养父母一般在父母满60岁之后开始。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具体包括:
1. 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生活所需;
2. 在生活上照顾父母;
3. 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等。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不同、法律规定变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遇到特殊情况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