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一般情况,即夫妻不离婚不能随意分割财产,这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财产处理的特定规则。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只有在离婚这一特定事件发生时,才会对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关于特殊情形,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是为了保护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一方恶意处分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一方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况。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婚姻中一方基本权益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实际生活中的各种情形。法律依据:
同上述第二点中提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