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方面。比如说,重婚这一情形,那就是有配偶的人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却还是与之结婚,这就好比一个人已经有了伴侣,却又在外面另结新欢,完全不顾及婚姻的忠诚。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跟婚外的异性,既不是以夫妻名义,却又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就好像一个家的旁边又多了一个“小家庭”。
实施家庭暴力也很严重,像是对家庭成员在身体或者精神等方面进行暴力侵害,就像经常对家人动手打或者用言语进行精神上的折磨。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不能忽视,像那些经常性的打骂、让家人受冻挨饿、限制自由等行为,或者对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应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去扶养,这都是非常恶劣的行为。而且,只有这些情形导致了离婚,无过错方才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