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款,在离婚时,需先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购买的房产、存款、车辆等。扣除共同债务后,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例如,一套婚后购买的价值 100 万的房子,房贷 30 万,那么共同财产就是 70 万,双方各得 35 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若男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导致离婚,女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根据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比如,男方重婚给女方造成极大精神伤害,法院可能会判决男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3、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补偿的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例如,女方长期在家照料老人,男方在外工作,离婚时女方可请求男方给予一定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4、女方在抚养子女期间产生的子女抚养费,男方应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男方的收入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如子女每月生活费 2000 元,男方月收入 10000 元,一般会判决男方每月支付 30%50%的抚养费,即 3000 5000 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