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男方出轨行为,若尚未构成与他人共同生活或导致离婚的严重后果,女方便无需向男方提出索赔要求;
但若情节已经严重甚至引发了离婚局面,那么男方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法律机构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法作为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体现,同时也为了保障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男方不同意是否能离
在男女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情况下,仍然是有可能进行离婚手续办理的。
其中,如若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则需要酌情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三证两书一状及相关附件到被告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并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也会进行必要的调解工作以期化解矛盾。
如果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准许离婚。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行为或情况均可能被视为感情破裂的理由:
(1)重婚情况或是与他人保持长期稳定的非正当性关系;
(2)存在家庭暴力或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甚至抛弃情节;
(3)成瘾性质严重的赌博以及吸食毒品等行为;
(4)由于情感问题引发的长期分居超过两年时间;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急剧恶化以至于不可挽回的情形。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定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且不应准予离婚的,那么女方有权在未来一年后再次提出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男方出轨女方可以得到多少钱的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