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如果孩子被判给了女方,但女方却没有把孩子带走,男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女方协商:男方可以和女方好好商量,要求女方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将孩子带走。
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双方商量无法达成一致,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促使女方带走孩子。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发出执行令,或者对女方进行罚款等。
3. 考虑变更抚养权:男方还可以考虑通过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更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权益。不过,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女方存在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等。
总之,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申请法院介入,都应尽快采取行动,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和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