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婴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看负有扶养义务者对婴儿的拒绝扶养行为是否情节恶劣。
负有扶养义务之人,对年幼等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婴儿,若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就应立案追诉。“情节恶劣”常见情形如致婴儿重伤或死亡,以及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处致其面临严重生命危险等。仅偶尔一次遗弃且未致严重后果的,通常不构成此罪。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案件事实、证据等来判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以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准确认定和惩处。
解决措施与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遗弃婴儿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做到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