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很重要,像工资、奖金这类日常收入,以及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分割时原则上均等,但要考虑多方面情况。比如照顾子女,因为子女的成长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照顾女方,考虑到女性在家庭中往往承担更多的责任;还有照顾无过错方,这是对其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依然属于其个人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 夫妻共同债务要一并处理。这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债务方面的责任,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 书写起诉状时详细列出财产清单及归属情况,这样能让法院清楚了解双方的财产状况,便于作出公正判决。若能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可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