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协议签订后部分履行通常有效,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一般认定为有效行为。例如,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并签字,甲按协议部分履行了义务,只要未违反相关规定,此行为有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但需注意部分履行可能导致的后果,如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等,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未履行部分。比如,双方和解协议约定甲需在一定期限内交付特定货物,甲仅部分交付且导致乙的生产计划无法正常进行,乙可要求解除协议或让甲继续履行剩余部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3、实践中部分履行和解协议的效力需综合判断,根据具体内容、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如和解协议约定了详细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部分履行不符合约定时,需具体分析其效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