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购买的房产虽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析产确定双方份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析产,但婚后对该房产进行重大修缮等添附行为的,添附部分需析产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具体是否析产要依据房产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这是基于法律对于财产归属和处理的基本原则,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认定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