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归个人使用。具体而言,以下情形属于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1.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2.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3.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例如,拿公款去买理财产品以获取收益,属于进行营利活动;若随意将公款挪作其他用途,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也很可能触犯此罪。
然而,是否构成犯罪,需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主要考虑因素包括:
1. 公款的数额;
2. 挪用的时间长短;
3. 公款的用途等。
若只是短期借用公款,且用于合理的临时周转等情况,则不一定构成犯罪。
总之,拿公款去理财,有较大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根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