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关于车辆损失的法院鉴定费,相关规定如下:
1. 费用垫付及承担:通常由申请做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待案子审结后,若一方败诉,则由败诉方承担该费用;若出现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情况,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相应的鉴定费。
2. 申请及缴费要求:当事人若想申请鉴定,需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出申请,并提前预交鉴定费用。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申请或未预交鉴定费用,视为放弃申请。
3. 不配合鉴定的后果: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若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案件中争议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确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