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情况,车主应及时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悬挂号牌、放置标志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2、对于使用伪造等嫌疑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证件或车辆,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3、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及时投保。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4、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的,应卸载超载部分货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5、发现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应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6、若机动车有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车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