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判决生效后,法院会依据多方面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这能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成长发展。例如,根据双方收入情况,收入高的一方可能需要支付更多抚养费;财产状况也会影响,若一方拥有较多财产,可能会相应多承担一些抚养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协议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起始时间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这体现了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结果,应得到双方的遵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抚养费通常应定期支付,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等,以保证抚养费的稳定供应。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或其他约定方式,方便双方履行支付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 若一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并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等。这是为了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抚养费的及时足额支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