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形,这一认定是合理的。从法律角度看,当行为人主观有伤害故意却过失致人死亡时,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论处,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方面,行为人的初始故意是伤害,并非直接故意杀人;另一方面,死亡结果又确实是其伤害行为造成的过失结果。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准确认定主观故意内容,通过证据如作案工具、击打部位等判定。
2. 对于加重情节的量刑,应制定详细的标准细则,确保不同案件的刑罚公正合理。
3. 在法律宣传方面,应向公众明确这一罪名界定,避免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