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当事人离世后,其生前给予小三的钱财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来的。要是这些花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得到另一方的同意,那么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那部分,另一方就有权利向小三主张让其返还。然而,如果这个花费是当事人心甘情愿给的,并且是用于和小三一起生活等合法的用途,要想把钱要回来就可能会比较困难。这里得特别注意,这得依据具体的法律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像是转账记录、消费凭证之类的。并且,法律程序也是比较复杂的,很有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处理。
总之,要全面地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到底能不能要回给小三的那些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