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一方患病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患病方首先应尽量与对方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应尽的扶养责任,尝试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并履行扶养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关于具体的扶养程度和方式,需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等因素。比如,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应承担更多的医疗费用和生活照料责任;若一方因突发意外导致经济困难,双方应坦诚相待,共同协商调整扶养方式,也可寻求社会救助等途径。法律依据同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