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共同居住的证据方面,租房合同能明确双方共同租赁的事实,水电费等缴费凭证则可证明在该居住场所的共同消费,两者结合能有力证明共同居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 共同生活的证据方面,共同购买的生活用品、家具等的购买凭证或照片,能直观体现双方在生活方面的共同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3. 周围邻居、朋友等的证人证言,他们的证言可从第三方角度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增加证据的可信度。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4. 短信、微信等通讯记录,能反映双方亲密关系及共同生活的内容,如日常问候、共同安排生活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 银行账户往来明细,若有共同的经济支出等情况,可作为证明同居关系中经济往来的证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