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家庭开销分配需综合多因素考量,如双方经济状况、贡献等。女方承担主要家庭开销可主张相应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女方承担家庭开销的证据(如支出凭证等)可作为主张补偿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以具体例子说明,家庭总开销 10 万元,女方承担 8 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50 万元,在分割时可考虑女方适当多得部分财产以体现补偿。但具体分配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同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