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职务侵占行为是否成立,关键得从这些方面着手。
其一,务必证明行为人具备职务便利,这意味着他凭借所担任的职务,对单位财物拥有管理、支配等权限,就像超市经理对店内商品有一定的掌控权一样。
其二,得证实行为人存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故意,能从他的行为举止以及所说的话等方面去推断,比如偷偷将单位财物藏起来的行为就可能暗示其有此故意。
其三,要找出存在侵占行为的证据,像是把单位财物私自据为己有,或者擅自处分单位财物等情况。
同时,还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像财务账目能清晰反映财物的流向,交易记录可证明财物的往来,证人证言也能为事实提供佐证。倘若这些方面都能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就能够认定职务侵占行为成立。不过,不同的案件有着不同的具体情况,证明过程也会有所差别,得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