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计算起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行使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这个诉讼时效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它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如果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撤销权就会消灭。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时,赠与人可在规定时效内提起诉讼撤销赠与。
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赠与关系的稳定性以及相关方的权益。它明确了各方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促使当事人及时处理纠纷。
为避免撤销权消灭,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密切关注赠与情况。一旦出现可撤销事由,及时按照规定的时效行使权利。同时,也可以对赠与行为及受赠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监督,提前防范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