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家暴离婚时,财产处理确实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能协商好就按协商结果;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会判归一方所有,同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这能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等则归个人所有,明确了财产的归属。
2、对于家暴方,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这是对其过错行为的一种惩罚,也是为了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同时,无过错方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因家暴所遭受的精神创伤。
3、在实际操作中,提供充分的家暴证据非常关键,像医院诊断证明能证明受伤情况,报警记录可显示家暴发生的时间和警方处理情况,证人证言能佐证家暴事实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支持无过错方的主张,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