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仅剩半年刑期之际,减刑与否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通常,服刑期间倘若能认真遵循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或者立下功劳,那是可以减刑的。就好比一个人在狱中,每天都按时作息,认真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这就是一种积极的表现。但要是剩余刑期比较短,那减刑的幅度或许就不会那么大。倘若在这半年里,罪犯在遵守监规以及接受教育等方面都做得很棒,并且还有像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之类符合减刑条件的具体行为,那他就很有机会获得减刑。可要是期间出现了违反监规之类的不良行为,那可就会对减刑的申请和批准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能不能减刑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得综合考虑罪犯在剩余刑期内的各种表现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