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那些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要是他们能认真遵守监规,还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或者有立功的表现,那是可以减刑的;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那就应当减刑。
减刑之后实际要执行的刑期,有个规定,像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来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就好比判刑是 19 个月,一般最少得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 9 个半月以上。具体能减几个月,得综合考虑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各种表现,像要是有悔改表现之类的,可能会减刑几个月到十几个月,不过最终的减刑幅度是由执行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