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用建议:担保人在以车作为担保物时,务必确认车辆的所有权归属,通过查看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来确定车辆是自己合法拥有的。同时,要了解车辆是否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情况,可通过查询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来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 实用建议:办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是保障担保权的重要环节,担保人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如车辆行驶证、抵押合同等,并按照规定缴纳抵押登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 实用建议:在对车辆进行价值评估时,应选择专业的评估机构,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评估机构会根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况、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车辆的价值,担保人应根据被担保的债务金额合理选择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