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按规定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即一年六个月以上才有减刑可能。不过这只是一个基本条件,同时罪犯在服刑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等才可能减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并且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这意味着减刑不是单纯看服刑时长,更要综合罪犯在监狱中的整体表现。
为了能让罪犯有减刑机会,监狱方面应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引导他们遵守监规,积极争取立功表现。罪犯自身也要积极接受改造,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努力为减刑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