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子女从小被送养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后,其与亲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解除,通常不再享有亲生父母遗产继承权。
1. 收养关系成立且合法的情况,送养子女与亲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在法律上,其不再是亲生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遗产。
2. 若收养关系解除,权利义务关系恢复,该子女对亲生父母遗产可能重新享有继承权。
3. 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子女与亲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仍存在,也可能享有继承权。
建议在涉及此类遗产继承问题时,要全面收集证据,明确收养关系状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来确定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