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纯的未婚妻出轨一般难以直接要求赔偿,因为法律规定单纯的出轨行为本身通常不构成法定赔偿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而单纯的出轨行为并不在上述法定情形之列。
2. 但如果存在因对方出轨导致的特定损失,如因精神受创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因离婚而导致的合理财产损失等,且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损失与对方出轨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就可能在离婚诉讼中主张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需与离婚有因果关系,且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因出轨导致的精神受创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等物质损失,以及因离婚这一结果而产生的合理财产损失等,若能证明与出轨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