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即治疗过程中实际花费的钱。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因伤耽误的工作时间,结合之前收入状况确定,是受伤不能工作少赚的钱。
3. 护理费:考虑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
4. 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6.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助力受害人恢复。
7.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算,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8. 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涉及此项赔偿。
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仔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