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孩子未满一岁时,通常不得提出离婚,特殊情况除外。这是《民法典》为保护女方和孩子权益作出的规定。
1. 限制男方离婚诉权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此规定旨在保障女方在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使其能安心恢复身体和照顾孩子。
2. 例外情况:若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男方可提出离婚。“确有必要”常见于女方有重大过错,像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双方矛盾极端激烈且无法调和等情况。
建议男方若想离婚,应先考虑是否符合法定例外情形。若非必要,待孩子满一岁后再提出离婚诉讼,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诉求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