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股东未出资时,其配偶通常无需担责。原因在于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配偶不是公司股东,也就没有直接的出资义务。
1. 当股东出资基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明确区分个人与共同财产时,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比如在某些情形下,需用夫妻共同财产补足未出资部分。
2. 但这种情况并非绝对。具体判断要依据法律事实和相关证据,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涉及此类问题的公司或相关方,应注意明确股东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界限,在设立公司或进行出资时,最好签订相关财产协议,清晰界定财产归属。若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