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离婚一方出轨的情况,若对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这是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适当向其倾斜,但不是绝对平分。法院会综合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如房产、存款、车辆等的价值与来源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子女抚养问题会根据子女年龄、意愿、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确定抚养权归属,以保障子女最佳利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