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只是和有丈夫的女人同居,是不能直接去告她重婚的。
关于重婚的概念,具体如下:
1. 重婚是指一个人已经有配偶了,还又和另外一个人结婚;
2. 或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和对方结婚。
单纯的同居行为本身并不能构成法律层面上的结婚。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具体条件为:当双方在外面都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也都觉得他们是夫妻关系的时候,这种情况才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要证明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事实,通常是比较困难的,需要收集多方面的证据,具体包括:
1. 共同居住的证据;
2. 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的证据等等。
要是证据不够充足,那就很难认定对方构成重婚罪。所以,仅仅只是和有夫之妇同居的话,是很难随随便便就去告她重婚的,这需要我们非常谨慎地去判断,并且还要认真地去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