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起诉离婚一方出轨的情况,孩子判决主要从孩子年龄和自身情况来考虑。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表达自己更倾向于跟随哪一方生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未满八周岁的孩子,一般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判断。出轨并非直接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因为孩子的成长需要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一方有出轨行为可能影响法官对其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的考量,比如出轨方可能在时间和精力上对孩子照顾较少,这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而另一方若能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将更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