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通常包括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且有利于子女成长,若原判决基于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且无法定变更情形,单纯一方要求变更难度较大。例如,一方有虐待、遗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 具体到是否能将抚养权从父亲变更回母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子女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这些因素在抚养权变更的司法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考量价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