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是因为那些不能怪到自己身上的事儿,导致没参加诉讼,不过他们有证据能证明那些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部分或者全部的内容是错误的,而且还损害了他们的民事权益。
被告一般就是那些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也就是原诉中的原告和被告。要是原诉的当事人已经不在或者终止了,那就由他们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来当被告。
在处理这个事儿的时候,法院得对原告的主体资格好好审查一番,得确定他们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同时,还要对原诉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看看到底有没有需要撤销的情形。要是符合条件,法院就会依法受理并且进行审理,然后作出相应的裁判。
总之,处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得特别谨慎,就是为了能维护司法的公正,还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