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确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子女实际的需要,例如孩子平常生活的花费。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即父母能否承担得起抚养费。
3.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般而言,抚养费以月总收入的20%到30%作为标准。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若没有固定收入,则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 若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上学需要较多费用等,可适当增加抚养费。
2. 若父母其中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若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