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期徒刑罪犯的服刑历程中,有着明确的减刑规定。当他们在执行期间展现出确有悔改的表现,或者有立功之举时,服刑满二年后便可申请减刑。减刑幅度方面,若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一般能减至二十年以上二十二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更是能减至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即便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算。这就意味着,通常情况下,无期徒刑的最低服刑年限为十三年。然而,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标准,具体到每个罪犯,还得综合考虑他们在服刑期间的各种表现等因素,才能最终确定实际的服刑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