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无力偿还可协商或报告财产,法院可依职权执行。
法院判决后若暂时无力偿还 6 万元,可与原告协商分期履行或制定还款计划,经同意后按约执行。若原告不同意,被执行人需如实报告自身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法院会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可执行财产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债权。若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同时,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避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解决措施和建议:
被执行人应主动与原告沟通协商,争取达成还款协议。如实报告财产时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配合法院调查,如有新的财产及时告知法院。积极寻找还款途径,努力提高自身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