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行为通常被大家认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在赠与这件事上,赠与人自己单方面做出决定,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只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便成立。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法律行为,具体如下:
1.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不能撤销。
2. 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也不能撤销。
在上述特殊情况下,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还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这就具有双方法律行为的特点。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但在特定条件下,它有可能转化为双方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