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通常是不能一起用的,具体阐述如下:
1. 违约金主要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的。若一方违约,就得给对方支付一定的钱,用来弥补对方因为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2. 损害赔偿金是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目的是让受损的那一方能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状态。
关于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不匹配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1. 若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还低,当事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违约金增加一些。
2. 若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了,当事人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一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际损失已经通过增加违约金给弥补好了,那就不能再去要求损害赔偿金。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可以一起用的:
1. 合同有明确的约定。
2. 法律有特别的规定。
总之,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否一起用,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