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的刑期计算是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的。一审判决送达后,在上诉期内当事人若不上诉,期满判决生效;上诉的话,二审判决送达就生效,生效后才计算刑期。刑期起止时间依据判决确定的具体刑期而定,开始日期大多是判决生效日。
这一规定有着重要意义。首先,保障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在判决未生效前当事人可通过上诉寻求更公正结果。其次,明确刑期计算起点有助于司法执行的准确性。
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一规定,法院应确保判决送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让当事人清楚知晓上诉期限等重要信息。同时,监狱等执行机关在接收犯人时要严格依据判决生效日期来确定刑期起始,避免执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