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向任何一家或多家分立后的公司主张全部债务。例如,A 公司分立为 B 公司和 C 公司,若原公司有债务未清偿,债权人可要求 B 公司或 C 公司或两者共同承担全部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若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且经债权人认可,各公司则按照约定承担债务。比如,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某家公司承担,且债权人同意该约定,那么就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明确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确实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比如要查看公司分立的具体方案、与债权人的协议等。只有依据这些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才能准确确定债务的承担方式,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相关规定用于指导公司分立及债务承担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