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离婚时一方所欠债务,首先要判断其性质。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生意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就是一方个人债务,由欠债方个人财产清偿。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赌博所欠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总之,明确债务性质对于合理确定各方责任和清偿方式至关重要,能有效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