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病历资料时,要确保门诊病历详细记录了每次就诊的时间、症状、医生的诊断和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要包含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等,检查检验报告要完整且清晰,能真实反映受伤后的身体变化情况。
2、诊断证明要由具备资质的医生出具,明确指出受伤部位、伤情的具体程度,如轻度、中度或重度,以及建议休息、护理和营养的期限,这些期限对于三期鉴定的结果有重要影响。
3、相关影像学资料如 X 光、CT、MRI 等,要在检查时确保图像质量良好,能够清晰地显示损伤的部位、范围和程度,以便鉴定专家进行准确的判断。
4、身份证明要保证真实有效,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证件要在有效期内,避免因身份问题影响鉴定的进行。
5、委托鉴定书要规范填写,明确委托鉴定的事项,如三期鉴定,以及委托的期限等,确保委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对于其他可能与伤情相关的材料,如手术记录,要尽量收集完整,手术过程中的细节对于判断伤情和后续的治疗有很大帮助。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