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费期限的确定依据主要有受害人实际护理需求、医疗机构意见以及鉴定结论等,不存在固定的最长天数限制。
2、通常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